君怡酒店東主涉騙銀行貸款2億 將轉介區域法院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11/06 11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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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怡酒店東主劉希泳,涉向銀行貸款時,訛稱相關貸款會用於翻新酒店,詐騙銀行2億元,劉遭廉署控以3項欺詐罪,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,暫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轉介區域法院答辯。

被告劉希泳(59歲),為君怡酒店東主,被控3項欺詐罪,指他涉嫌於2010年2月2日至4月14日期間,先後三次向中國工商銀行(亞洲)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,三筆分別為2,000萬元、8,000萬元及1億元的款項,將會只用作翻新有關酒店,且已向北京築合建築設計公司支付相關款項,意圖詐騙而誘使工銀亞洲向怡盛在該銀行的戶口發放共2億元款項。

控方透露共有逾10名證人,包括5名被告的前僱員。被告獲准以10萬元繼續保釋,期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。